寧波卡特馬克智能廚具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套不粘鍋生產線技改項目第一階段竣工調試起止日期公開
發布時間:2025-05-12 11:29:35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[2017]第682號)以及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號)要求,現將本項目第一階段廢氣及廢水處理設施調試日期向社會公開,公開時間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,建設單位將依法積極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。
一、調試起止時間
寧波卡特馬克智能廚具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套不粘鍋生產線技改項目第一階段主體工程及環保工程已于2025年4月全部建成,項目第一階段廢氣及廢水處理設施調試起止日期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。
二、企業建設地點及建設規模
寧波卡特馬克智能廚具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寧波北侖區大碶甬江南路46號,法人代表:徐紅衛。本項目第一階段建成后生產規模為:年產22.5萬套不粘鍋。
三、建設項目污染物產排情況、環保設施建設情況及執行標準:
1)廢水:本項目第一階段無新增生活污水;產生的生產廢水經廠內廢水處理系統“調節+氣浮+生化+砂濾碳濾”處理達到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中的三級標準(氨氮、總磷執行《工業企業廢水氮、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》(DB33 887-2013)中的間接排放限值)后納管排放。
2)廢氣:噴砂粉塵經設備自帶的布袋除塵器處理、過道式噴砂機粉塵經集氣罩收集經一套布袋除塵裝置處理,尾氣達到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中的二級標準后匯總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;拋光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匯總至一套水噴淋塔處理,尾氣達到《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3/2146-2018)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;涂裝#1廢氣經二級水噴淋+干式過濾+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處理達到《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3/2146-2018)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過20m高排氣筒排放;涂裝#2廢氣經二級水噴淋+干式過濾+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處理達到《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3/2146-2018)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過20m高排氣筒排放;固化烘干廢氣、天然氣燃燒廢氣經二級水噴淋+干式過濾+活性炭吸附處理裝置處理達到《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3/2146-2018)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過20m高排氣筒排放。
3)噪聲:合理布局,合理安排生產時間,采用低噪聲設備,加強設備維護和管理,采取隔聲降噪防震減震等有效措施,廠界晝間噪聲達到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 12348-2008)3類標準。
4)固體廢物:本項目第一階段產生的拋光粉塵、廢邊角料屬于一般固廢,經收集外售處置;廢包裝桶、廢液壓油、廢洗槍水、廢水處理污泥、廢漆渣、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,經收集存于危廢暫存庫,定期委托寧波北侖沃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置。
四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:馬寧 13646634470